好的,我们继续。
咖啡已经凉透了,苏幕遮却一口没动。他坐在电脑前,指尖冰凉,面前摊开着两个窗口:一边是《数字囚笼》的全文电子版,另一边是他与阿砚的对话记录备份。
他花了整整一夜,逐字逐句地对比。越看,那股被“思想预演”的荒诞感就越强烈。周邦彦笔下的主角林夏在虚拟与现实间的挣扎,与他曾向阿砚描述的主角内心独白有着惊人的相似逻辑;小说中关于“算法牢笼”的核心隐喻,甚至与他某次醉酒后随口说出的一个比喻如出一辙。
这绝不是巧合。
天亮时,苏幕遮做了决定。他拨通了一个尘封已久的电话号码。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略带疲惫却依旧锐利的声音:“苏幕遮?你终于想起我了?”
是陈默,他大学时的同窗,如今是业内小有名气的知识产权律师。
两小时后,陈默坐在了苏幕遮的书房里,手里拿着苏幕遮打印出来的对话记录和《数字囚笼》的关键章节。他推了推眼镜,眉头紧锁。
“这案子……很棘手。”陈默看完,揉了揉太阳穴,“对方没有直接抄袭你的文字,甚至可能都不知道你的存在。他们抄的是‘风格’,是‘思维方式’,这在法律上是灰色地带。”
“但这明明是我的东西!”苏幕遮有些激动,“那些对话记录就是证据!每一个关键构思都有时间戳,都在《数字囚笼》发表之前!”
“我明白你的感受,但法律讲的是‘独创性表达’,不是‘思想’。”陈默耐心解释,“思想本身是不受保护的。比如,你想到了‘意识上传’,别人也想到了,这不算侵权。但如果别人把你写的关于‘意识上传’的具体故事抄了,才算。现在的问题是,他们用AI学了你的‘讲故事的方法’,然后自己讲了一个新故事。”
苏幕遮沉默了。他知道陈默说得对,这正是最让他无力的地方。
“不过,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。”陈默话锋一转,指了指对话记录,“你和‘阿砚’的这些交互,非常具体,非常个人化。这已经超出了一般的‘思想’范畴,更像是一种‘未完成的创作草稿’。如果我们能证明,未来智核公司未经你许可,使用这些‘草稿’训练了他们的模型,然后将模型租给了周邦彦,那么他们就侵犯了你的‘演绎权’或者说‘改编权’。”
“周邦彦呢?他也是被告吗?”苏幕遮问。
“可以列为共同被告,但他很可能是无辜的。”陈默分析道,“他只是购买了服务,使用了工具。他可能根本不知道这个模型的‘原材料’里有你的东西。真正的症结,在未来智核公司。”
接下来的一周,陈默团队开始了紧锣密鼓的调查取证。他们很快发现,周邦彦在创作《数字囚笼》期间,确实购买了未来智核公司的最高级创作套餐——“智创大师”。而这个套餐的宣传语赫然写着:“基于你的风格,定制专属创作模型,助你灵感迸发。”
更关键的是,他们找到了未来智核公司的用户协议。在密密麻麻的条款中,有一条写着:“用户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交互数据,包括但不限于文本、语音、图像等,均授权本公司用于模型的优化、训练及升级,本公司拥有对优化后模型的最终所有权及使用权。”
“就是这个!”陈默把协议拍在桌上,“他们把用户的创作数据当成了自己的财产,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!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切入,主张该条款无效,因为它不合理地剥夺了用户的合法权益。”
与此同时,未来智核公司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。公司法务部立刻召开了紧急会议。
“慌什么?”法务总监张磊敲了敲桌子,安抚着紧张的团队成员,“我们的用户协议写得很清楚,数据授权是合法的。苏幕遮自己点了同意,现在又来告我们,简直是无理取闹。”
“可是张总,那些对话记录的时间戳确实在《数字囚笼》之前,而且风格相似度太高了……”一个年轻律师担忧地说。
“相似度高又怎么样?”张磊不以为意,“AI学习风格,就像作家学习莎士比亚,难道学了莎士比亚的笔法写小说,也算侵权?我们提供的是工具,工具本身是中性的。周邦彦用我们的工具写出了好作品,那是他的本事。”
“那我们要不要和周邦彦沟通一下?”
“不用。”张磊摆摆手,“他是我们的客户,我们要保护他。就说他是合法使用服务,作品是原创。至于苏幕遮,我们就跟他耗,拖到他耗不起为止。实在不行,就庭外和解,给他点钱打发了。这种文人,一般都爱面子,不想把事情闹大。”
他不知道,苏幕遮这次是铁了心要讨个说法。不仅仅是为了自己,更是为了所有可能被AI“偷”走思想的创作者。
而另一边,周邦彦接到法院传票时,整个人都懵了。他看着传票上的“苏幕遮”三个字,完全摸不着头脑。他赶紧联系未来智核公司,得到的答复却是:“周先生,请放心,我们会为您提供法律援助,您没有任何过错。”
一场围绕着“思想”、“工具”与“版权”的战争,就这样正式拉开了序幕。法庭上的交锋,即将开始。